2026年6月24日,歐盟官方公報發布第2026/1384號條例(以下簡稱“條例”),替代6月30日到期的第2019/159號條例(舊鋼鐵保障措施),構建全新鋼鐵進口配額與原產地管控體系。新規于2026年6月25日生效,核心管控條款自2026年7月1日起實施。主要內容如下:(1)核心關稅配額機制。一是設置年度免稅進口總量1834.59萬噸(原為3450萬噸),覆蓋熱軋板、冷軋板、涂層鋼、管材、鋼筋等28大類鋼鐵產品,全部實行季度配額分配。在關稅配額額度內進口的鋼鐵產品,適用0-4%的歐盟常規共同海關稅則稅率或雙邊自貿協定、自主關稅優惠稅率,免于征收配額外從價關稅;二是超出配額的鋼材統一征收50%從價附加關稅,較原25%稅率大幅上調;三是關稅配額分配以2013年歐盟市場進口份額為基準測算,并結合2022-2024年各類鋼材產品進口占比劃分;(2)配額結轉及動態調整機制。一是配額結轉機制。實施首年(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),當季未使用配額須結轉至下一季度。自2027年7月1日起,歐盟委員會將按年度、分產品類別作出決定,綜合評估進口壓力、前三個季度配額平均使用率(尤其高于80%時)及下游供應狀況等因素,確定各類產品當季未用配額是否可結轉;二是配額動態調整機制。歐盟可根據市場、脫碳、國防需求等要素在1440萬-2220萬噸區間調整年度總配額。(3)新增“熔煉和澆鑄”原產地溯源規則。本次修訂最大變革是引入“熔煉和澆鑄”原產地溯源規則。鋼材原產地以首次熔鑄成型國家為準,而非成品加工國。進口企業報關時必須提供鋼廠質保書等有效證明材料,2026年10月1日起,進口企業應當履行提交該溯源憑證的法定義務。歐盟同步啟動配套細則制定,兼顧中小企業申報負擔。